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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购公房办理上市简易流程

发布时间:2019-09-17 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第一步、提出申请

填写申请表,审核通过后,房产科工作人员在申请表上加盖资产处公章。(办理继承业务须有继承公证书或是法院判决书)

第二步、结清供暖物业费

(一)买受人或继承人持申请表去一站式服务大厅(篮球场西北角)结清物业冬暖费用,签署新的物业供暖协议。

(二)买受人或继承人持申请表(加盖后勤处章)回到房产科,房产科将该房屋信息上传至央产房交易大厅,并开具《维修资金交存情况说明》。

第三步、业主提交网约申请

 按现有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信息(姓名及身份证号)及房屋坐落准确填写并按具体办理业务类型(如出售,继承等)提交网约申请。

第四步、央产房交易大厅(蓝岛大厦)现场办理

根据网约审核成功结果后预约现场办理日期,产权人本人现场办理业务时需准备以下材料:产权人夫妻身份证(已故或离异需准备死亡证明或离婚证、离婚判决等相关证明材料)、申请人身份证、房产证、原始购房合同(以上材料同时需一份A4格式的复印件)、《维修资金结清情况告知单》(需原件,可咨询产权单位)。涉及委托办理业务、继承、法院判决等业务,还需准备对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网约审核通过为办理业务资格初审,最终审核结果以现场窗口审核为准。现场领取《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》

第五步、房管局办理过户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央产房交易办网约服务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