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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设备开放共享操作指南

发布时间:2021-12-06 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大型设备共享的文件在资产处主页,文件制度栏目里,关于共享收费标准、奖励情况、共享要求等,文件里面有详细说明,请老师们阅读。https://zcc.bupt.edu.cn/info/1004/1225.htm

注意:进口免税设备在免税期监管时间内,不得随意共享使用,必须报海关审批通过后方可共享。

  1. 提交《北京邮电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收费标准审批表》。《审批表》是作为共享收费的标准,并非发生共享时才报批,可以提前审批备案,有共享发生时就无需重复这个步骤。

  2. 收费标准备案过的大型仪器设备,只要对方申请的共享时段和需求仪器负责人觉得可以满足,即可以缴费。校外用户缴费汇款到学校银行账户,校内用户提供《北京邮电大学内部结算单》,无论校内和校外,均需在网上服务大厅填报《大型仪器共享使用记录单》,一式两份与前述材料一起在财务处完成交费手续。(其中一份返给资产处,资产处即在大仪共享平台为该用户充值。)

  3. 请共享用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https://yqgx.bupt.edu.cn/cers/校内用户充值后直接预约,校外用户点击“校外注册”,资产处审批通过后充值,直接预约,仪器负责人在系统审批同意。

  4. 实际共享使用,仪器负责人需要严格执行培训和管理操作,并完成使用记录。测试完成后,认真填写用户意见,及时清理所用物品。并报告资产处测试完成。相关协议、使用记录、缴费凭证等由仪器负责人自行存档备查。